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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.04.16
仪器校准和仪器检定的区别

仪器校准资质

仪器检定和校准在目的、对象、性质、依据、方式、周期、内容、结论和法律效力方面存在区别。

目的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,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确保量值准确,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。

  • 检定: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。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,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。

对象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。

  • 检定: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。

性质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不具有强制性,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。

  • 检定: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,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。

依据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《校准规范》,或参照《检定规程》的要求。

  • 检定:检定的主要依据是《计量检定规程》,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。

  • 仪器检定资质

方式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、外校,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  • 检定: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。

周期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。

  • 检定:检定的周期必须按《检定规程》的规定进行,组织不能自行确定。

内容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的内容和项目,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以确保量值准确。

  • 检定: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,要求更全面、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,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。

结论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,确保量值准确,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。

  • 检定:检定则必须依据《检定规程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,只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。

法律效力不同

  • 校准:校准证书适用于加入互认协议的每个国家,在国际上通用。

  • 检定: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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